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晉中市、臨汾市、運城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農牧發〔2022〕13號)精神和全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視頻會議安排部署,進一步做好全省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工作,我廳制定了《2022年山西省畜間布魯氏菌病基線調查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22年山西省畜間布魯氏菌病基線調查方案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山西省畜間布魯氏菌病基線調查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畜間布魯氏菌病(以下簡稱“布病”)防控工作,掌握相關地區布病流行現狀,為布病防控策略提供技術依據,制定本方案。
一、調查目的
(一) 了解掌握相關縣(市、區)牛羊養殖基本情況;
(二) 了解掌握相關縣(市、區)牛羊布病的流行情況;
(三) 了解掌握相關縣(市、區)牛羊養殖、屠宰、販運、加工等從業人員對布病的知曉情況;
(四) 為制定全省布病防治策略提供基礎數據。
二、調查范圍
2021年全省人間新發布病病例數量前10的縣(市、區),即大同市渾源縣,朔州市朔城區,忻州市原平市,晉中市榆社縣、平遙縣、祁縣,臨汾市洪洞縣、曲沃縣,運城市臨猗縣、鹽湖區。
三、調查內容和方法
(一) 牛、羊養殖現狀調查。對相關縣(市、區)所有牛羊養殖場(戶)進行一次認真梳理和登記造冊,并填寫《養殖場(戶)基本信息登記表》(附表1),錄入電子表格。
(二) 抽樣方法。在完成養殖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確定牛和羊養殖場(戶)的數量和名單,結合實際,遵循流行病學調查的統計學和隨機抽樣原則,先確定采樣的養殖場(戶)數,按照每個鄉鎮養殖場戶占全縣比例,以配額的方式將養殖場(戶)分配到各鄉鎮,隨機選擇每個鄉鎮內的抽樣場戶,再確定養殖場(戶)內的采樣個體數。牛、羊要分表填寫統計。
1.奶畜養殖場(戶)。所有奶牛、奶羊養殖場(戶)以及養殖場(戶)場內的每棟圈舍均要做到抽樣全覆蓋,每棟圈舍全血采集數量按照附表10中的“場內的抽樣個體數”進行。
2.種羊場(注:需辦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所有種羊場的種羊進行監測,場內每棟圈舍均要抽樣,每棟圈舍抽樣按照附表10中的“場內的抽樣個體數”進行抽樣。
3.肉牛、肉羊養殖場(戶)。按照附表10中“場地抽樣數”計算縣域需要隨機抽取的養殖場(戶)數量及具體名單,再根據所抽取養殖場(戶)的實際存欄數,按照附表10中“場內的抽樣個體數”確定各個養殖場(戶)的抽樣數量。
4.注意事項
(1)采樣要求。為確保布病基線調查“過程科學、數據有效、結果可信”,各市應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確定抽樣場數和相應個體采樣數,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抽樣質量。為提高布病抗體檢測敏感性,采樣時牛選擇8月齡以上的,羊選擇6月齡以上的。由于目前檢測方法無法區分感染動物和免疫動物,抽樣前應主動詳細了解動物是否免疫過布病疫苗,并明確備注,采樣時需采集距離上次布病免疫6個月以上的動物。
(2)檢測方法。采集血清樣品,由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采用虎紅平板凝集實驗(GB/T 18646-2018)進行初篩,初篩陽性樣品送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采用cELISA檢測方法進行復核。
(3)病例定義。布病陽性動物定義為初篩和復核結果均為陽性的動物;布病陽性群定義為群內至少有1只布病陽性動物的養殖場(戶)。
(4)陽性結果的處置。發現布病陽性動物,各市要按照《動物布魯氏菌病防治技術規范》進行處置,同時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疫源追蹤,對同群動物進行全部檢測,并上報監測結果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三)布病防控知識知曉度問卷調查
1.養殖場戶。各市在對養殖場(戶)開展抽樣檢測的同時,每個縣(市、區)選擇不少于4個鄉鎮,每個鄉鎮選擇不少于10個村進行布病防控情況調查,村不足10個的全部進行問卷調查。每個村隨機選擇5個牛養殖場(戶)和5個羊養殖場(戶),調查數量不足5個的全部進行問卷調查。
2.屠宰場。對牛羊屠宰場進行調查,每個屠宰場調查管理人員2名、屠宰人員5名,數量不足的全部調查。
3.販運經紀人。對牛羊販運經紀人進行調查,每縣(市、區)調查不少于10人,不足10人全部調查。
4.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進行調查,每個處理場調查管理人員1名、處置人員2名。
調查時,要填寫對應的《養殖場/戶調查表》和《2022年戶主布病防治知識水平調查表》(附表2、3、4、5),每場(戶)1份、每人1份。
四、時間安
(一)各市要在5月15日之前完成負責人信息表上報(附表9),6月30日前完成相關縣(市、區)牛、羊養殖現況調查,并將基本信息登記表(附表1)匯總報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各市要在9月30日前完成養殖場抽樣檢測和布病防控知識知曉度調查,相關調查表(附表2、3、4、5)收集匯總后,報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各市農業農村局在調查、監測的基礎上,形成調查報告,于10月30日之前報省農業農村廳。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近年來布病防控形勢嚴峻,嚴重威脅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此次布病基線調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事求是,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督促、有總結。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市應加強對布病基線調查工作領導,組織實施好調查工作,保障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并指定專項工作聯絡人,按時完成任務并上報結果。省廳將根據工作安排組織赴相關縣開展專題調研。
(三)做好人員防護。開展現場調查、采樣和檢測的人員,應按要求做好人員防護,避免徒手接觸牛羊,并于工作結束后,就地處理消毒和人員洗手,做到防護材料“一場一換”,確保人員與場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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