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設置母嬰設施場所的普及問題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據新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現有超過7780萬0-3歲幼兒人口,幼兒占人口基數的5.69%。當前,除了一線城市和二線發達城市的大型商場、火車站、機場、動車設有空間不同、條件不一的哺乳設施場所外,絕大部分二三線城市的公共場所、軌道交通、鐵路客車均缺乏專用的母嬰設施和哺乳空間。
攜帶幼兒出行的父母普遍反映,在嘈雜的環境中給孩子喂奶、換尿片,既尷尬、不雅,也不衛生、不方便。因此,在公共場所設置母嬰室,在軌道交通、鐵路客車增設母嬰設施非常必要。這不僅有利于保護哺乳期婦女的合法權益,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2012年,國務院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哺乳室。但目前,用人單位的母嬰室多處于不夠用或停用改用的狀態。母乳喂養的支持體系僅局限在醫院及社區。公共場所對母乳喂養的支持體系和設施場所還未充分落實,主要原因是在實踐中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持和保護,沒有出臺具體規范的建設標準。
目前,幼兒隨父母乘坐城軌和鐵路出行的需求日益增加。 2014年,全國鐵路共發送旅客23.57億人次,同比增長10.6%。截至2014年末,我國累計有22個城市建成投運城軌線路113條,全年客運總量126億人次。近年來,幼兒隨父母使用鐵路和城軌出行的情況也持續增多。按照一名家長監護一個孩子比例計算,有2.68億人次的幼兒和家長成為鐵路的旅客,14.11億人次的幼兒和家長成為城軌的旅客。因此,在客流量較大的交通樞紐站增設人性化的“母嬰室”、在一般車站和鐵路車廂的無障礙衛生間內設置標準化“母嬰設施”勢在必行。
建議盡快將“在公共場所配備母嬰設施場所”作為公共服務發展和公共場所基礎設施建設的硬性指標寫入相關法規中。通過頒布相關法規,來推動公共服務更加人性化。針對公共場所的獨立母嬰室,應制定低配置標準,明確建設面積、基本設施等,打造“標準化”的母嬰室;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日常管理和維護責任,打造“規范化”的母嬰室。
要增強母嬰設施場所的基本配備,尤其在鐵路、軌道交通樞紐站和機場普及無障礙設施,特別是無障礙垂直電梯、輪椅坡道、無障礙衛生間、無障礙檢票通道、無障礙車廂,對攜帶嬰兒的父母等行動不便的人群,實現從地面到站廳、從站廳到站臺的無障礙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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